轉讓注冊商標,要在轉讓后6個月以內由轉讓人和受讓人共同向商標主管機關申請轉讓注冊或評估作價。有的國家規定轉讓商標要連同企業一同轉讓。商標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贈送、售賣或轉讓他人所有和專用的行為。我國對商標連同企業一同轉讓未作規定,但規定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轉讓商標的商品質量。商標也可以作為投資物作價入股。
商標注冊公司介紹商標注冊轉讓流程有哪些?
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轉讓證明。
注冊商標轉讓文件包括《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商標注冊轉讓情形:
1、公司不再經營,需將其商標進行轉讓;
2、公司商標暫時閑置,沒有使用需求,可將其轉讓套現;
3、其他公司出高價購買本公司商標;
4、因企業合并、兼并或改制而發生商標轉讓;
5、依法院判決發生商標轉讓;
6、其他情況。
所有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保護客戶信息免遭外泄
辦理完成后所有代理材料精心包裝,快遞直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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