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人關注商標使用許可,相信很多人還不知道商標使用許可備案的規定有什么?下面北京商標注冊代理帶大家了解一下。
一、商標使用許可的界定
商標的使用可以是商標所有人的使用,也可以是商標所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的被許可使用。
商標使用許可是指商標注冊人通過法定程序允許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行為。
二、關于商標許可備案的有關規定
《商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未在商標局備案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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