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備案所需費用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是指專利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門對當事人已經締結并生效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對外公示的行為。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國家知識產權第十八號局長令《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簽訂后,當事人(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應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指定的部門辦理備案手續。許可方和被許可方應當共同委托一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辦理備案手續。
專利備案多少錢,目前暫無明確規定,一般是50元-100元不等。
專利權轉讓的注意事項
對于已經取得專利權的發明人,在進行專利轉讓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避免盲目擴大專利價值-對于專利權的轉讓標底,應以能夠成交為原則,否則很可能合作失敗;
(二)避免求快-專利轉讓是一個法律程序,建議最好委托相關業內人士(例如律師),進行相關操作,切勿自行隨便簽訂合同;
(三)應把合作放在首位-專利開發的目的,除了是對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對社會、對生活有益處和貢獻,一項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市場容量的專利技術,在沒有轉化為盛會生產力之前,只能是技術,因此實現產業化才是造福于社會和人類的最高標準,在某種程度上適當退讓和調低一些標底,同樣是很必要的,畢竟合作是需要雙方拿出誠意的;
(四)做好相關記錄-盡可能做好轉讓過程中的記錄,這對于后續問題以及收益分配都是很重要的;在轉讓之前,不要輕易進行價值評估等操作、尤其是不要輕易根據對方要求進行此類操作,如果確實需要進行評估,盡量明確評估費用擔負原則和擔負比例、以免上當受騙;在沒有完全完成轉讓手續前,不要輕易交付技術資料和相關圖紙等具體信息。
現實生活中進行轉讓專利要注意正確評估自己的專利價值,太高的價格會嚇跑投資者。最好能有詳細的策劃,并寫好相關策劃書。宣召專利轉讓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例如可以在專利網站上進行轉讓,也可以委托專利中介機構,甚至還可以自己尋找相關的企業等方式。
專利轉讓所需材料
辦理專利轉讓需要個人與企業雙方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然后遞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
一、在辦理著錄項目變更手續時,應當提交如下:
1、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2、自提出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納著錄項目變更費200元。
3、證明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者贈與發生權利轉移提出變更請求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贈與合同。
該合同是由單位訂立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字或者蓋章。有多個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贈與的證明材料。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專利轉讓備案費用需要要注意哪些事項的相關內容,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可以致電詳細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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