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作為一個企業形象的代表,從注冊到領取商標證需要經過商標局的審查。經過初步審查通過后,會發布初審公告,那么商標異議需要在商標注冊初審公告后多久內提出?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商標注冊初審公告后多久提出異議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有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在商標公告期三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申請。
二、商標異議所需材料
1、商標異議申請書;
2、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附有關證據材料,異議理由書應有異議人的簽字或加蓋公章;
3、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的復印件(可從網上下載);
4、異議人的身份證明。
5、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6、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異議申請的,還須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三、商標異議申請方式
1、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1)簽署商標代理委托書,并附異議人的身份證明(如營業執照、身份證等);
(2)準備異議書件:包括填寫異議申請書、擬寫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3)由商標代理機構代異議人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書件。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2)在商標注冊大廳提交申請書件;
(3)在打碼窗口打收文條形碼;
(4)在交費窗口繳納異議規費。
3、通過郵寄書件辦理
(1)準備異議申請書件:包括異議申請書(可從網上下載)、異議理由及事實依據,并附相關證據。
(2)通過郵局以掛號或特快專遞方式郵寄到商標局。
四、商標異議有三個重要作用
1、保護商標在先注冊人的利益;
2、保護商標初步審查人的在先申請權;
3、避免注冊商標申請人獲得不應得到的商標專用權。
五、商標異議的注意事項
1、異議人只能在異議期限內對經商標局初步審定登載在《商標公告》上的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為3個月,自被異議商標初步審定公告之日起計算,至注冊公告的前一天。
2、異議人提出的異議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并有相應的證據支持。證據在提出異議申請時不能提交的,應當在異議申請書中聲明,并應自提交異議申請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證據(可在3個月內郵寄補交)。
3、異議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順延至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
商標異議http://www.515257.com/news/736.html一般在商標初審公告三個月內提出,如果您還有關于商標異議的問題可以咨詢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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