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抄襲小說翻拍成電視劇,電視劇和小說內容基本一致。 小說會被告抄襲,電視劇會受到法律制裁嗎?電視劇抄襲怎么賠償?下面版權登記公司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一、抄襲的認定
1、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抄襲侵權與其他侵權行為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第一,行為具有違法性;第二,有損害的客觀事實存在;第三,和損害事實有因果關系;第四,行為人有過錯。由于抄襲物需發表才產生侵權后果,即有損害的客觀事實,所以通常在認定抄襲時都指經發表的抄襲物。因此,更準確的說法應是,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發表。
2、從抄襲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復制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后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后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后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并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后當做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3、如上所述,著作權侵權同其他民事權利一樣,需具備四個要件,其中,行為人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這一原則也同樣適用于對抄襲侵權的認定,而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將他人之作當做自己之作的故意。
4、對抄襲的認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還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評、是否構成抄襲物的主要或者實質部分為轉移。凡構成上述要件的,均應認為屬于抄襲。
二、事實關系
小說B抄襲小說C,電視劇A基于B進行拍攝。
首先,A、B、C是三個作品。A是影視作品,B、C是文字作品,三者之間在內容方面存在著密切的關聯。
其次,在侵權關系方面:
改編權
所謂“B抄襲C”,一般是B在C的基礎上進行改編,而非直接復制粘貼,這種行為無疑是侵犯了C著作權人的。
攝制權
A基于B的內容拍攝成的電視劇法律上稱之為演繹作品,如果A作為演繹作品仍然構成對C的侵權,它所侵犯的是C著作權人的。
第三,判定A是否對C構成侵權、B是否對C構成侵權的標準是相同的,即:“實質性相似加接觸”。
實質相似
要證明構成侵權,需要證明A、B與C構成所謂的“”,同時還需要證明A、B著作權人在此前具備了接觸了C的機會或者已實際接觸了C。
簡單來講,A、B應當和C非常相似,同時,A、B的著作權人以前可能看到過C,這樣才有抄襲模仿的可能。
耗時長、成本大、難度高
而現實中,要證明“實質相似”是件專業性很強的事情。由于現在抄襲通常是抄襲故事的脈絡、人物的設定等,具有極強的隱蔽性,這就需要收集大量的資料去佐證兩個作品具有實質相似性,而由于我國著作權侵權的賠償數額通常并不高,甚至導致出現賠償金低于作者維權成本的怪相,導致大量的受害者選擇隱忍。
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三、著作權侵權該如何賠償
著作權侵權的損害賠償是一種具體的民事法律關系。即指侵權人不法侵害他人的著作權或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造成了著作權人的財產上的,或者非財產的損失,著作權人享有請求侵權行為人賠償損失的民事權利,侵權人有賠償損失的民事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這主要揭示著作權的權利主體與義務主體即著作權人與侵權行為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其又是一種債的法律關一種具體的民事責任形式。當侵權人侵害他人的著作權財產權或著作人身權,造成著作權人財產上的或非財產的損失,侵權人不履行賠償義務,法律即強制侵權人承擔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這種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就是侵害著作權的損害賠償的民責任,著作權侵權行為首先產生損害賠償的權利義務關系,當義務人不履行應盡義務時,損害賠償的義務即轉變為一種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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